解析:
取保候审手牌,亦称作取保候审决定书,此种文件往往由各级公安机构、人民检察院或最高人民法院进行制定及颁发。在案件的处理过程中,犯罪嫌疑人和与其密切相关的亲属以及合法委托的律师均有权向负责调查此案的相关部门提出取保候审的申请。一经受理申请并得到审批许可后,申请人将会收到一份正式的法律文书,以明确告知被取保候审者所享有的各项权益与应尽的责任。在此过程中,申请人需要依照相关规定缴纳相应数额的保证金或者提供符合要求的保证人作为担保,同时还必须严格遵守不得擅自离开居住所在地、定期前往指定地点报到等相关规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