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在获得取保候审的资格之后,您是否需要亲自前往上海,这将最终取决于负责审理该案的法院或者司法机关所提出的确切要求。通常情况下,在获准取保候审的这段时间内,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都需要遵循一系列严格规定,例如定期向有关部门报告自己所在位置、未经许可不得擅自离开居住地等等。如果上海是您目前的居住地,或者涉及到某些特定的司法程序需要您亲自出席,那么您很可能就需要亲自前往。
然而,关于是否必须亲自前往的问题,我们强烈建议您详细咨询您的辩护律师,或者直接与负责处理此案的司法机关取得联系并加以核实。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九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最长不得超过十二个月,监视居住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
在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间,不得中断对案件的侦查、起诉和审理。对于发现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限届满的,应当及时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应当及时通知被取保候审、监视居住人和有关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