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在获取保释候审之后,如果案情被裁定撤销,一般是由于缺乏充足的证据证明行为人有罪行,或是因为所涉及的犯罪事实尚不够清晰明确、证据不足以精确锁定嫌犯的犯罪行为,甚至可能是因为根据法律的规定,此类案件根本不具备追究刑事责任的必要性等等原因,导致案件被撤销。按照我国《刑事诉讼法》的相关条款,当公安机关历经侦查工作并最终确定认为某些案件的犯罪事实尚未清楚明了、且据以确认这些犯罪事实所需的证据不足够充分,抑或是依法不得继续追究被告人刑事责任时,便应主动撤销该案件,使得嫌疑人流离失所于此事件刑事追究的漩涡之外。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一百六十二条公安机关侦查终结的案件,应当做到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并且写出起诉意见书,连同案卷材料、证据一并移送同级人民检察院审查决定;同时将案件移送情况告知犯罪嫌疑人及其辩护律师。犯罪嫌疑人自愿认罪的,应当记录在案,随案移送,并在起诉意见书中写明有关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