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关于受贿罪特别严重的判定条件之一即受贿金额非常庞大,往往对社会产生极为恶劣的影响,涉及资金数额可高达数百万元人民币甚至更高。这种评判并非仅依据受贿金额本身,同时还会综合考虑其他多个因素如犯罪情节的严重性、所带来的经济损失和对公共秩序与道德规范的损毁程度等。
然而,现行的法律法规并未对具体的数额标准作出明确规定,而是将此项权力交给了裁判法院根据实际案情进行裁量。在此基础上,我们需要引述《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的相关条款,即第三百八十六条,其中明确指出:对于触犯受贿罪的罪犯,需以其受贿的所得数额及其情节作为主要依据,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八十三条的规定进行相应处罚。
此外,对于以威胁、强迫手段获取财物的行为,将会受到更严厉的刑事制裁。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八十三条对犯贪污罪的,情节轻重,分别依照下列规定处罚:
(一)贪污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较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
(二)贪污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三)贪污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数额特别巨大,并使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的,处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