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取保候审作为一种刑事强制措施,本身并不构成犯罪记录的创立与保留。换言之,在取保候审阶段,嫌疑犯或被告人尚未经由法庭做出有罪裁决,所以无法据此认定其有罪或者产生犯罪记录。唯有在法庭作出最终裁决,确定嫌疑人或被告人具有罪行时,才有可能产生案底。尽管如此,取保候审的相关档案资料仍将被完整地保存于司法系统之中,对于未来潜在的法律纠纷可能产生一定程度的影响。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九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最长不得超过十二个月,监视居住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
在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间,不得中断对案件的侦查、起诉和审理。对于发现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限届满的,应当及时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应当及时通知被取保候审、监视居住人和有关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