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关于取保候审之程序,一般情况下在公安机关进行处理。在此过程中,犯罪嫌疑人和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乃至辩护律师均有权利向办案机构递交书面申请,经过严格的审核与流程规定,如果申请获得批准,公安机关会出具相应的法律文书,要求相关责任人员签名盖章确认。这些合法手续主要包括取保候审决定书及保证书等部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