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取保候审所交纳的保证金一般会在案件彻底完结之后再行归还。若待案件依法审理完毕后,法院作出了有利被告的宣判或是检察院做出最终不起诉的决定;亦或是公安机关在查明案情后撤销案件的状况下,被执行取保候审措施的嫌疑者或被告人在在此期间并未出现任何违反相关规定的情况,那么他们便可有权提出申请要求退还这笔已经交纳的保证金。退款的操作流程一般是委托家人或代理人前往原来负责接收保证金的那家公安机构,提交相应的证明文件来完成手续。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三条第三款: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取保候审期间未违反本法第七十一条规定的,取保候审结束的时候,凭解除取保候审的通知或者有关法律文书到银行领取退还的保证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