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当被判定为犯罪嫌疑人或者被告人的当事人处于刑事拘留阶段时,其家庭成员往往无法亲自前往探访。
根据我国现行的相关法律法规所明确规定,仅有注册的律师才能在特定的时间段内得以与之接洽会面。在此种情形之下,亲属们欲了解羁押人员状况以及提供物质生活方面的必要辅助,则需透过监狱或看守所的相关机关进行妥善协调和安排,并且严格遵守相关法律程序的规定。
然而,就算家属未能亲临现场探视,他们依然有可能通过其他合法方式获取到相关信息,同时亦可尽其所能地提供各种生活所需物品以此来表达对亲人的关切和支持。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看守所条例》第三十二条
辩护律师可以同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会见和通信。其他辩护人经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许可,也可以同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会见和通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