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当刑事拘留取保候审事宜在期限届满后,通常会出现以下几种处理方式:
首先,若案件得以充分调查并获取相关证据,将由法院展开审查并做出相应判罚;
其次,如果基于案件发展状况及当事人的行为表现,可能会考虑转变强制措施,例如由原先的取保候审更改为监视居住或者逮捕等形式进行羁押;
最后,如果经过进一步判断发现无需继续实施强制措施,则可解除原有执行的取保候审条款。以上情况的选择与决定皆取决于具体案情与被告人的行为表现。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九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最长不得超过十二个月,监视居住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
在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间,不得中断对案件的侦查、起诉和审理。对于发现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限届满的,应当及时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应当及时通知被取保候审、监视居住人和有关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