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依法治罪毋容置疑是维护司法公正、保障人权安全所需承担的责任担当。
然而,我们也应当关注到,在特定情形下,由于案件性质特殊、嫌疑人身体状况堪忧等多方面原因,嫌疑人有权利要求解除强制措施,即申请取保候审。取保候审的申请往往需要由辩护律师代理进行,通过合法途径向办案机关提交。在这个过程中,辩护律师需要充分收集并提供嫌疑人的医疗证明材料,以证明其所患疾病已经严重到无法正常参与诉讼程序或者继续羁押可能会导致病情恶化。
此外,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以及公安机关对于那些可能被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或者可能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但采取取保候审并不足以引发社会危害的情况,可以考虑对其实施取保候审。换言之,只要满足上述条件,并且嫌疑人的病情并未对社会造成实质性威胁,那么他们就有可能获得取保候审的批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