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危险驾驶罪”属刑事法律领域的范畴之内。
根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明确规定,当行为者在道路行驶过程中,若因过度饮酒而驾驶机动车辆,或者违反了关于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方面的相关规定,从事危险化学品的运输活动,并对公共安全造成严重威胁时,将会被判定为“危险驾驶罪”,并依据相关法律法规接受刑事处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
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拘役,并处罚金:
(一)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
(二)醉酒驾驶机动车的;
(三)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或者严重超过规定时速行驶的;
(四)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运输危险化学品,危及公共安全的。
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对前款第三项、第四项行为负有直接责任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有前两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