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在我国的刑事诉讼程序中,取保候审作为一项强制性措施得到广泛施行,该措施主要适用于那些可能会被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或者可能会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但是采取取保候审不会对社会产生重大危害的案件当事人。关于取保候审的法律规定,主要涵盖了以下几个方面:
首先,要确保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能够按时出庭受审;
其次,要保障刑事诉讼程序的顺利进行;
再次,被取保候审的人员需要提供担保人或者交纳保证金;
最后,在取保候审期间,被取保人必须严格遵守相关规定,例如未经批准不得擅自离开居住地等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