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根据我国法律制度所规定,当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均已被采取拘留这一刑事强制性措施时,如果他们满足了特定的法定条件,就有权申请适用取保候审这项特殊程序。拘留作为一种刑事强制手段,主要目的在于保证案件侦查工作得以顺利开展;而取保候审则是相较于羁押而言,对人身自由限制相对宽松的一种强制措施。在将嫌疑人先行拘留以实现控制之目的后,倘若符合申请取保候审所需具备的各项条件,例如行为人涉嫌实施的并非暴力性的犯罪行为或者不会再次给社会带来危害等等,那么便可以依法提出取保候审的申请。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