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按照我国的《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三条第三款的明文规定,若在取保候审期间内,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均能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且无任何违法违纪行为,待取保候审期结束之际,必须如数归还其所缴纳的保证金。倘若在取保期间,被取保候审者能够始终恪守规定,且无罪行显露,那么这笔保证金便可在解除取保候审后得到返还。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三条第三款:
取保候审的决定机关应当在取保候审期限届满十五日前通知原决定机关。取保候审期限届满的,执行机关应当及时解除取保候审措施,并将保证金如数退还给犯罪嫌疑人、被告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