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申请取保候审的主要标准是针对以下情形进行考虑的:犯罪嫌疑人和被告可能被判处管制、拘役或者单独适用附加刑的情况;有可能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法且采用取保候审不会对社会产生危险影响的情况;如果有严重疾病、失去自我照顾能力的,孕妇或正在哺育新生儿的妇女,同样可以尝试申请取保候审而不对其他人和社会造成潜在威胁;在某种特殊情况下,如羁押期限已满但案件仍未审理完毕,也可考虑申请取保候审。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