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在实施取保候审的过程中,被控告为罪犯的人士所担任的职位是否得以保留,这主要是受他们所属单位内部制度以及职责特性的制约。在我国现行的相关法律条文中,并未对此类情况做出明确的规定,即在取保候审期间,必须解除当事人的职务。
然而,若该职位涉及到国家机密或者公共事务的管理,那么其职务可能会受到临时性的调整或者限制。除此之外,如果工作单位认为当事人继续留任可能会对案件的调查工作产生不利影响,或者对公司的正常运营造成干扰,那么他们有权自主决定暂停当事人的职务。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七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的,应当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出保证人或者交纳保证金,并出具保证书,保证不逃避、不妨碍侦查、起诉和审判,并随传随到。取保候审的具体办法由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