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取保候审金与罚金这两个法律术语存在明显区别。
其中,取保候审金乃是在符合特定条件之下,由被指控有罪的人在竞技取保候审阶段依法规向司法部门支付的一笔用以担保当事人严格遵守相关法律规定的保证金,该款项并非实际罚款性质;若是在此期间,被指控者能够完全遵循所有的法律规定,那么在解除取保候审后便理应返还该笔押金。另一方面,罚金则是由法院针对具体犯罪行为所作出的一种经济上的惩罚措施,它构成了刑事责任的重要组成部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三条第三款规定
取保候审的决定机关应当在取保候审期限届满十五日前作出解除取保候审、变更保证方式或者变更强制措施的决定,并通知执行机关。取保候审保证金应当在解除取保候审的同时,由公安机关通知指定的银行退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