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未经批准取保候审并不意味着所产生的后果必定严重无比,然而,这种情况却很有可能使得涉嫌犯罪或者触犯法条的被告人无法获得自由身,反而需要在审判尚未来临之前继续被羁押在拘禁场所之中。毫无疑问地,这个过程对于犯罪者个人所处的生活环境以及现有的职业生涯都将产生极大的不良影响,特别是在涉及到亲朋好友、经济收入以及案件审理期间的证据收集等方面。然而,最终能否获得取保候审的资格并非仅仅依靠嫌疑人的犯罪行为本身,还受到诸如其是否深刻认识并反省了自己的错误、是否存在严重的社会危害性等诸多因素的制约与影响。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