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在取保候审阶段,倘若犯罪嫌疑人或者被告人再度触犯刑法规定,例如实施暴力行为,那么公安机关将会根据实际情况斟酌,考虑是否需要撤销原有的取保候审权利,并且依照相关法规启动全新的刑事审判程序。通常来说,这样的情形可能会使得司法部门采取更为严厉的法律强制措施,例如予以逮捕。与此同时,对于新近发生的违法犯罪活动,司法机构也将秉持公义、依法进行处理和追究其相应的法律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七条
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遵守以下规定:
(一)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
(二)住址、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发生变动的,在二十四小时以内向执行机关报告;
(三)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
(四)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证人作证;
(五)不得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
(六)将护照等出入境证件、驾驶证件交执行机关保存。
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违反前款规定,已交纳保证金的,没收部分或者全部保证金,并且区别情形,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具结悔过,重新交纳保证金、提出保证人,或者监视居住、予以逮捕。对违反取保候审规定,需要予以逮捕的,可以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先行拘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