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取保候审作为一项刑事司法程序,其本身并非构成犯罪记录的实体,而是一种刑事强制性措施,用以保障涉案人员在案件审理过程中无需受到羁押限制。
然而,如若最终未能获得法院无罪裁决,那么便不致形成任何形式的犯罪纪录。但是,一旦判定有罪定谳,则相应的犯罪记录便在当地法院作出判决并生效之后正式生成。
根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规定,对于具有特定情况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以及公安机关有权采取取保候审这一强制性措施。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