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取保候审在期限届满后并非会自动进行移交处理,这取决于司法机关对相关案件的具体状况所作出的判断与抉择。若司法机关认为犯罪嫌疑人或被告已不具备继续维持取保候审措施之必要性时,有可能解除取保候审,亦或是将其转变为其他更为严谨的强制性措施。
然而,如在相关案件尚未完成审理之前,则可能会持续进行深入调查或直接进入司法审判环节。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九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最长不得超过十二个月,监视居住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在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间,不得中断对案件的侦查、起诉和审理。对于发现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限届满的,应当及时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应当及时通知被取保候审、监视居住人和有关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