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取保候审乃刑事诉讼程序中一项强制性的约束措施,旨在严格限制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人身自由。在此期间,被施行取保候审的人士需严格遵循如下要求:第一,不得擅自离开居住地或经特许的特定区域范围;第二,须按照规定期限向司法执法机构进行报告;第三,在未经授权的情况下,严禁与案情有关的任何人员之间进行任何形式的接触;第四,禁止销毁、篡改证据或串通口供等行为;第五,必须随时待命,积极配合相关部门的调查工作。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九条规定
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遵守以下规定:
(一)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
(二)住址、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发生变动的,在二十四小时以内向执行机关报告;
(三)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
(四)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证人作证;
(五)不得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可以案件情况,责令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遵守以下一项或者多项规定:
(一)不得进入特定的场所;
(二)不得与特定的人员会见或者通信;
(三)不得从事特定的活动;
(四)将护照等出入境证件、驾驶证件交执行机关保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