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职务侵占犯罪案件的侦查周期往往受到案件本身的复杂性以及证据搜集状况等因素的影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六条的明文规定,一般的侦查羁押期限被设定为两个月,但是对于较为复杂的案件,调查期限则可相应地延展至三个月之久。在特定情况下,若有特别需要,经检察机关高层审核批准后,甚至有可能进一步延长调查期。但是需要明确指出,从案件正式立案调查至案件审理终结,所需耗费的时间跨度可能会在数月乃至长达一年之间变动,具体的时限长短将会因具体案例的性质、情节等因素而有所区别。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六条
对犯罪嫌疑人逮捕后的侦查羁押期限不得超过二个月。案情复杂、期限届满不能终结的案件,可以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批准延长一个月。
下列案件在本法第一百五十四条规定的期限届满不能侦查终结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检察院批准或者决定,可以延长二个月:
一交通十分不便的边远地区的重大复杂案件;
二重大的犯罪集团案件;
三流窜作案的重大复杂案件;
四犯罪涉及面广,取证困难的重大复杂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