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故意伤害罪之撤销案件通常适用于如下情況:嫌疑人身故、被害人予以宽恕且撤回起诉、情节显而易见之轻微并不构成犯罪、证据缺失或者侦查机关认定无需追究其刑事责任等。当上述情形得以满足时,公安机关方能进行撤销案件之处理。然而,至于是否真正撤销案件,仍须经过检察机构的深入审查方可决定。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二条
公安机关侦查终结的案件,应当做到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并且写出起诉意见书,连同案卷材料、证据一并移送同级人民检察院审查决定;同时将案件移送情况告知犯罪嫌疑人及其辩护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