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若犯罪嫌疑分子或被告人员在被刑事拘留之后仍未能成功获得保释候审之权力,这可能源于他们并不满足于保释候审的相关规定要求,抑或是存在着须重视程度较高的其他相关情节。对于此类状况,首先应立即寻求专业律师的协助与支持,详细掌握其实际存在的问题和具体的原因,进而可以提交法定申请复议或者向检察机关提出法律监督申请。在此过程中,家属亦可通过合法合规的方式来获取相关信息,以维护自身权益并争取最有利的结果。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