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关于取保候审的可能性大小问题,主要依据于各案特有的情节和状况,如潜在犯罪人对社会的威胁程度、犯罪行为的严重程度以及其是否具备真心悔过的表现等等因素。故而当检察机关经严格审核之后认定,对某特定犯罪实施该措施不会造成社会危害时,他们可能会同意批准对此项请求。但是,敬请各位务必留意的是,这种权利并非自行获得,而是需要辩护律师或者犯罪嫌疑人和其亲属提出正式的申请并依法提交相关证据材料才能予以考虑。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