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若有人借款未归还且未提供实际的书面借据,尽管只有借条照片作为凭证,然而根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七条及第六百六十八条的规定,解决此问题可参照以下程序展开:
1.证据搜集阶段:首要任务是全面搜集并整理与该笔借款有关的各类证据,其中包括借条照片、银行转账记录、通信往来记录以及见证人的证词等,以期证实借款行为及其具体数额。
2.催收通知发送:您有权通过书面形式向借款人发出催收通知,要求其在合理期限内清偿所欠债务。催收通知应详细列明债务事项、还款期限以及违约责任等关键信息。
3.协商解决策略:建议您尝试与借款人进行沟通协商,寻找双方都能接受的和解方案。若借款人有意愿偿还债务,则可签订还款协议,并确保协议条款清晰明了。
4.法律诉讼途径:如协商无果,您可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法院裁定借款人偿还债务。在此过程中,借条照片可作为关键证据呈交给法庭。
5.执行判决环节:一旦法院做出判决,若借款人仍然未能履行还款义务,您可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在整个处理过程中,务必保证证据的合法性、真实性以及关联性,确保所有证据均能充分证明借款行为及其具体数额。
同时,请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切勿采用任何非法手段进行债务追索。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七条
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六十八条
借款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但是自然人之间借款另有约定的除外。
借款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借款种类、币种、用途、数额、利率、期限和还款方式等条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