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关于危险驾驶罪行,其刑期通常为拘役,且最长时间不可以超过六个月。
至于是否会延长刑期,这主要取决于法院做出的判决以及被告人所展现出的诚恳忏悔态度、对社会造成的危害程度等多重因素。在中国现行的法律体系下,针对这种情况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的相关规定进行处理,此款明确了对于危险驾驶罪予以处罚的标准。
然而,具体的刑期延长并非法律预先设定的结果,而是需要根据法官对案件的具体分析以及刑事诉讼法中所规定的缓刑、监外执行等制度来进行裁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
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拘役,并处罚金:
(一)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
(二)醉酒驾驶机动车的;
(三)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或者严重超过规定时速行驶的;
(四)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运输危险化学品,危及公共安全的。
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对前款第三项、第四项行为负有直接责任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有前两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