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取保候审系刑事诉讼程序中一项法律强制性措施,其执行方式并非传唤或者传讯这样的方式达到。
具体来说,传唤的主要目的在于要求涉嫌犯罪或者被告人前来接受相关调查并出席法庭审理,而传讯则常指法院以通知书的形式,向当事人传达到庭参与诉讼的指令。取保候审制度则允许被告人或犯罪嫌疑人在交纳保证金或者寻找保证人之后,在不影响诉讼进程的情况下,暂时恢复人身自由。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