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老年人年岁的增长本身并不会为其签订的借据赋予无效性。借据效力的界定主要依赖于出借人和借款人之间的民事行为能力判断,也就是审视他们是否具有完善的民事行为性的能力。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十八条规定,成年人应当被视为具有完整的民事行为能力,他们拥有独立地去实施民事法律行为的资格和能力。因此,如果老年人在签订借据时精神状况良好,能够清晰地理解并自愿签署相关文件,那么不论其年龄如何,该借据都将被判定为合法有效。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十八条:
自然人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依法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十六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