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在普遍情况下,刑事拘留的期限不宜过长,一般而言为三天时间。
然而,在特定情况下,该期限可获延长至七个工作日之久。这样的规定主要是为了确保对可能涉及犯罪行为的个体能够暂时性地限制其自由,以便开展相关的调查工作。关于刑事拘留制度是否应该适用于特定个体,则需根据个案的实际情况以及公安机关的最终决定来衡量和判断。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九条:
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