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若法律工作者依据风险代理协议亦被称之为「胜诉收费」合约之规定,仅在诉讼获得胜诉或达成预定之目的后,方收取相应的律师服务费用,则当面临审判失利之状况时,通常情况下律师将无法收取基本的律师服务费用。但需要强调的是,此种情形下,律师很可能已预先投入了部分的办案成本,例如进行调查研究、咨询事务等所产生的相关费用,这些成本可能需由客户依约自行承担。
然而需要特别留意的是,各家律师事务所可能会根据自身的经营策略和业务模式,制定出不同的收费标准和政策。
法律依据:
《律师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第十六条:
“律师事务所在提供法律服务过程中代委托人支付的诉讼费、仲裁费、鉴定费、公证费以及非诉讼调查费,由委托人另行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