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行政处罚与刑事拘留作为两种截然不同的法律措施,其所针对的分别为行政违法行为及刑事犯罪行为。在接受完行政处罚之后,是否还需面对刑事拘留,这取决于涉案事件的性质究竟如何。若该违法行为同时触犯了刑法的规定,那么即使已由行政部门实施过惩罚,公安机关仍然可以根据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对当事人采取刑事拘留的强制措施。举例来说,若某人因违反交通规则而可能受到行政处罚,然而倘若涉及到醉酒驾车等严重情况,则有可能构成危险驾驶罪,进而启动刑事司法程序。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二条
公安机关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如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先行拘留:
(一)正在预备犯罪、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
(二)被害人或者在场亲眼看见的人指认他犯罪的;
(三)在身边或者住处发现有犯罪证据的;
(四)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者在逃的;
(五)有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可能的;
(六)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
(七)有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重大嫌疑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