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取保候审作为一项刑事诉讼程序中的法定强制性措施,赋予了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享有在未被拘禁或拘留状态下继续等待司法审判的权利。这种措施要求被采取此种措施的人员需提交相应数额的保证金,并严格遵循各项规定的条件,例如保持案发所在地、定期前往指定地点报道等等。尽管对于这些被取保候审的人来说,也许会感到解脱了某种程度的人身限制,然而他们也需要面对随之而来的行动受限以及对最终裁决结果的忧虑。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