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关于违约金之具体金额设定,应以实际损害作为衡量标准,并综合考虑到合同履行状况、当事人过失责任大小以及预期利益等诸多要素,在此基础之上由双方达成合理且公正的协商决定。总体而言,违约金所设定的数额不宜过高,否则将有可能面临被司法机关予以调整的命运。在这方面,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五条明确规定:“若违约金超过了实际损失的范围,那么相关当事人有权诉请民事诉讼或仲裁机构对其进行适度下调。”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五条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适当减少。
当事人就迟延履行约定违约金的,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后,还应当履行债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