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在华南地区的司法实践中,对涉及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的相关案件进行裁决时,我们一般参照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八十七条之二的规定作为审理依据。
根据上述条款的明确表述,此类犯罪所应承担的刑事责任一般为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并科以罚金。
然而若情节严重程度达到极端地步,则可能面临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的处罚,同时仍需缴纳罚金。案件的具体判决结果将结合相关因素如犯罪情节的恶劣程度、涉案金额的大小以及对社会造成的危害程度等多方面进行综合考量和评估。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八十七条之二
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为其犯罪提供互联网接入、服务器托管、网络存储、通讯传输等技术支持,或者提供广告推广、支付结算等帮助,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
有前两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