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按照我国现行相关法律规则,对于已被控告或定罪的重病被告者,他们可以依法申请获得取保候审的许可。此制度乃一项刑事司法范畴内的强制措施,其目的在于允许被告者在家中安心度过调查、起诉及审判阶段,同时确保他们不会逃避司法程序。若被告者所患疾病对其日常生活或身体健康构成严重威胁,那么这将成为决定是否给予取保候审的重要考量因素之一。
然而,最终是否批准取保候审还需结合案件的具体性质、对社会造成的潜在危害程度以及被告者的认罪悔过表现等多方面因素进行全面评估与权衡。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