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取保候审,乃是我国刑事诉讼法中所设定的一项重要法律制度,通过为涉嫌犯罪之人或被指控罪名的被告提供缴纳保证金或由他人提供担保的机会,允许他们得以在不必遭受羁押的前提下,等待法院最终判决的作出。此举的主要目的在于确保涉案人员能够积极参与到庭审过程中来,从而有效缓解司法机关所承受的巨大工作压力。取保候审制度的实施,充分彰显出对于犯罪嫌疑人人权的尊重与保护,推动了执法活动向更加人性化、理性化的方向发展。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