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若被告于审理过程中被认定为犯下受贿罪行,且需承受罚金之惩罚而无能力支付,那么法庭将通常依据相关法律程序,采取有效的执行措施。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五十三条之规定,针对罚金的判决,应由被告在规定的期限内一次性或分批分期地进行缴纳。如到期仍未缴纳,则法庭有权强制其履行。若被执行人无法全额缴纳罚金,无论何时,只要法庭发现其拥有可供执行的财产,便应立即予以追缴。若因客观原因导致无法全额缴纳罚金,经申请后,法庭可根据实际情况酌情减免或豁免。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五十三条罚金在判决指定的期限内一次或者分期缴纳。期满不缴纳的,强制缴纳。对于不能全部缴纳罚金的,人民法院在任何时候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以执行的财产,应当随时追缴。
由于遭遇不能抗拒的灾祸等原因缴纳确实有困难的,经人民法院裁定,可以延期缴纳、酌情减少或者免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