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在临沂市,关于职务侵占罪的认定标准严格依照国家颁布的相关法律法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典》第二百七十一条,此类犯罪是指公司、企业或其他团体组织中的工作人员,滥用其职务上所拥有的职权,不正当占有原本属于公司、企业或其他单位所有的财产,并且达到一定规模条件的违法行径。一般来说,所谓“数额较大”,具体金额通常指代5万元到1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范围。
然而实际数额标准可能由于地域的不同会产生一定差异,需要结合当地的经济发展状况和司法实践进行具体分析和判断。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一条
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
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和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业以及其他单位从事公务的人员有前款行为的,依照本法第三百八十二条、第三百八十三条的规定定罪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