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职务侵占罪,作为公司、企业及其它合法机构的工作人员利用其职务上所赋予的权利与便利条件,擅自非法占有并据为己有的一种犯罪行为,涉及金额的大小直接决定了罪行的量刑程度。此种犯罪行为的构成要件主要集中于以下几个方面:
首先,行为的发起者必须是属于公司、企业以及其它单位的在职工作人员,这其中包含了所有常规的正式雇员以及那些被委派承担管理职责、负责处理本单位财产的人员;
其次,行为人必须通过利用自己在职务中所获得的特权或机会,从中获取不当利益;
再者,行为人必定采取了非法占有的手段,将原本属于单位的财产转化为个人所有;
最后,行为人所侵占的财产价值必须达到一定的数量标准,这个具体的数值通常会根据各个地区的司法解释而有所不同,但一般的标准都在六万元人民币以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一条
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
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和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业以及其他单位从事公务的人员有前款行为的,依照本法第三百八十二条、第三百八十三条的规定定罪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