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取保候审并非必然导致被逮捕,实际上它作为一项强有力的法律手段,使得嫌疑人和被告可以在非监禁环境中继续参与到诉讼过程之中。
然而,值得注意的是,在这一过程中,倘若嫌疑人未能遵守相应的取保候审规定,亦或是因为案件需要,相关的司法部门有权根据法律规定对其进行逮捕。
至于最终是否进行逮捕,则完全取决于案件的实际情况以及所掌握的证据。
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九条的明确规定,逮捕必须满足以下三个条件:
首先,必须存在确凿的证据能够证明该嫌疑人确实实施了犯罪行为;
其次,根据现有证据,嫌疑人可能面临着有期徒刑以上的严厉处罚;
最后,采取取保候审措施并不能有效地防止嫌疑人再次危害社会安全。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一条
对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采取取保候审尚不足以防止发生下列社会危险性的,应当予以逮捕:
(一)可能实施新的犯罪的;
(二)有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安全或者社会秩序的现实危险的;
(三)可能毁灭、伪造证据,干扰证人作证或者串供的;
(四)可能对被害人、举报人、控告人实施打击报复的;
(五)企图自杀或者逃跑的。
批准或者决定逮捕,应当将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涉嫌犯罪的性质、情节,认罪认罚等情况,作为是否可能发生社会危险性的考虑因素。
对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十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或者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曾经故意犯罪或者身份不明的,应当予以逮捕。
被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违反取保候审、监视居住规定,情节严重的,可以予以逮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