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在探讨袭警罪能否获得批准的问题时,关键在于犯罪嫌疑人和相关法律条款的综合考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明确规定,如果嫌疑犯可能会被判以管制,拘役或单独应用附加刑的处罚,或者有可能被处以有期徒刑以上的重刑,且通过实施取保候审不会对社会产生任何危害性,那么就可以考虑为其进行取保候审。因此,如果袭警行为并没有导致严重的后果,并且犯罪嫌疑人并不具备重大的社会危险性,从理论上来讲,是可以提出取保候审申请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