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在申请成功获准取保候审之后,但尚未对其进行正式逮捕,这就暗示着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现阶段并不需要遭受监禁。
然而,在此过渡期内,他们仍旧需要严格遵循取保候审的各项要求和条件,譬如必须定时向有关部门汇报自己的行踪情况,同时还需保证自身不能擅自离开发原地等许多方面的行为规范,而他们也将与此同时等待着案件即将进入下一个阶段的审理工作。假设他们在这段时间里能够保持良好的行为表现,那么法院很有可能会酌情减轻对他们的惩罚力度或者甚至是完全免除他们所应承担的刑事责任。反之,若他们违反了取保候审的相关规定,那么他们的取保候审资格将会被取消,并且可能会面临再次被捕的风险。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九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最长不得超过十二个月,监视居住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
在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间,不得中断对案件的侦查、起诉和审理。对于发现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限届满的,应当及时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应当及时通知被取保候审、监视居住人和有关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