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取保候审这一措施并未规定必须先予拘留三日。就我国现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中规定而言,取保候审是针对刑事案件采取的一种刑事强制措施,在此基础上,犯罪嫌疑人只需向公安机关缴纳相应数额的保证金或者找到合适的保证人为其担保,便可在不影响公安机关对案件进行侦查、检察院提起公诉以及法院进行审理的前提下,无需再被羁押在看守所内等待审判结果。此举旨在避免过度羁押现象的发生,切实维护犯罪嫌疑人的基本人权。因此,关于是否需要实施拘留以及拘留期限的问题,需根据案件的实际情况以及司法机关的裁量来确定,而非硬性规定为三天。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