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关于四川省是否设有具体的挪用资金罪起点金额的相关法规尚未出台,原因在于我国挪用资金罪的立案标准在全国范围内实行统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二条之规定,对于挪用资金罪的立案标准,主要针对的是公司、企业或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他们在履行职务过程中,擅自将本单位的资金挪作他用,且数额较大,或者虽然数额尚未达到较大,但是已经构成了严重情节的行为。
至于具体的数额标准,我们通常会参考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的相关司法解释,目前的规定是,只要挪用资金的数额超过三万元至一万元以上,就可以被认定为“数额较大”。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72条:
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数额较大或者进行非法活动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