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当取保候审的期限逼近届满之际,犯罪嫌疑人应自觉或者由其法定代理人、直系血亲和辩护律师,依据法律规定,向有权实施监管措施的执行机关(通常为公检法机构中的公安部门)提出延期申请。
至于是否批准延期,则需要根据案情的复杂程度与办案机关的审理进度来进行判断。在递交申请时,必须详细陈述理由,并确保被取保候审的嫌疑人能够严格遵循相关的法律法规以及取保候审的具体要求,以维护司法公正和公平性。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九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最长不得超过十二个月,监视居住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
在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间,不得中断对案件的侦查、起诉和审理。对于发现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限届满的,应当及时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应当及时通知被取保候审、监视居住人和有关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