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在天津市宁河区,申请取保候审通常需要由犯罪嫌疑人本人或者其辩护律师以书面形式向负责处理案件的司法机构,即通常为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人民法院进行申请。在递交申请的过程中,申请人必须提供担保人或者支付保证金作为条件。
至于审批权利,则归属于具体负责审理该案件的司法机关。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