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在办理取保候审的过程中,通常需要遵循如下几个步骤:
首先,由涉嫌犯罪的当事人或其亲属、辩护律师向案件受理单位(一般情况下为公安局或检察机构)递交书面申请。
其次,涉及到请求批准之人应提交保证人证书或缴付担保金。作为保证人,必须满足特定的法定条件,并且愿意承担起监督被担保人的职责,以确保其能够随时接受传唤。
第三步,案件受理单位将对申请进行全面审查,若认定符合相关规定,则会做出准予取保候审的决定。
最后,双方需签署相关的法律文件,明确各自所负有的义务与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