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在提出取保候审申请之际,您通常需要提交两部分的内容,其中一份必须递交给法院或者公安机关作为核心材料,而另一份则需保留在您手中以备不时之需。这样做的目的在于确保所有相关机构均能够全面了解案情,并对其进行深入细致的审查。
然而,值得注意的是,在实践过程中,具体的申请份数可能会因为地域差异以及案件复杂程度的不同而有所调整。因此,我们强烈建议您向当地的律师或者司法机关进行详细咨询,以便获得最为精确的信息。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